11月16日傍晚,當香港立法會召集緊急會議,就剛剛披露的大亞灣核電站運行事件檢討通報機制時,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大亞灣運營公司)在其網站上就這一發(fā)生在10月23日的核電站運行事件作出正式披露,并指出核電站的缺陷處理已于當日完成。
這是廣東大亞灣核電站在過去五個月來發(fā)生的第三起核電站運行事件。大亞灣核電站的股東方——香港中電控股(行情,資訊,評論)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已于15日公布上述事件,由于涉及事故延遲報告給港府,在香港引發(fā)軒然大波。
大亞灣核電站是由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全資附屬的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廣核投),與中電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港核投)合營,二者各占合營公司股權的75%及25%。此外,廣核投與中電另外一家全資附屬公司中電核電運營管理(中國)有限公司,分別持有大亞灣運營公司87.5和12.5%的股權。
根據大亞灣核電站運營公司公告顯示,大亞灣核電站1號機組按計劃于10月22日開始第14次停機換料大修。在10月23日的例行檢查中,發(fā)現大修時使用的余熱排出系統(tǒng)的一段管道附近地面有少量硼結晶,經過仔細查找,于10月26日下午確認該管道上有一處缺陷。之后事件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核事件分級,被定性為1級。
大亞灣運營公司的公告稱,核電站已經開始缺陷處理,并于11月16日完成。發(fā)現泄漏的1號機組的大修工作正在有序開展,計劃于11月底結束。該缺陷未對電站工作人員、公眾和環(huán)境產生影響。
不過,事件延遲三周方向公眾披露,直接導致香港立法會召集緊急會議。在16日會議上,香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及香港中電公司代表均出席會議,爭論焦點之一,即此類事件是否需要及時通報。
中電代表認為,根據國際核事件評級,事件為1級,即對安全無重要影響,故無需及時通報。按照國際慣例,核事件分為7級,事故性質由弱到強,1級為異常,7級為特大事故。而在1級之下亦有0級,該級別是與核安全無關。目前,中電是以月報形式,公布按照國際核事件評級在2級以下的核事件,其中包括1級和0級。
不過,港府代表和立法會議員仍多次要求,中電以后需要及時披露所有關于核電站的事件,并就公布事件的方式作合理安排。對此,中電企業(yè)發(fā)展總監(jiān)兼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認為,會考慮各方意見,并承認通報機制有檢討空間。
今年5月-6月,大亞灣核電站也曾曝出兩起“核電站運行事件”,包括有機組停電及監(jiān)察溫度儀表失靈、以及鋼喉現裂紋漏出輻射。港核投在緊急會議前已表示,將向公眾公布年內發(fā)生的這三起“核電站運行事件”的詳細資料。